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营业部集中处理模式,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总行营业部公示地址。
二、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函证业务收费按照在我行官网公示的《江西裕民银行资费标准》执行。
四、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通告如下:
函证方式 | 网点 | 办公地址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邮寄/现场 | 总行营业部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赣江北大道1188号商联中心B2栋层 | 询证函业务联系电话:0791-86728896 | 1、询证单位应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询证。 |
特此公告!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客服热线(消费者投诉热线): 400-0555-520 银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188号商联中心B2栋1、61-6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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