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江西裕民银行关于函证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17:55:06阅读次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营业部集中处理模式,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总行营业部公示地址。

二、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函证业务收费按照在我行官网公示的《江西裕民银行资费标准》执行。

四、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通告如下:

函证方式

网点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备注

邮寄/现场

总行营业部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赣江北大道1188号商联中心B2栋层

询证函业务联系电话:0791-86728896

1、询证单位应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询证。
  2、询证函中的“函贵行”请填写开户网点名称,如“江西裕民银行总行营业部”。
  3、请完整填写询证函信息,并由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等部门提交询证,现场跟函请提供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特此公告!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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