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函证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1 15:41:56阅读次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营业部集中处理模式,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总行营业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赣江北大道1188号商联中心1楼江西裕民银行总行营业部柜面,业务联系电话:0791-86728896。

二、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纸质函证需加盖公司在本行的预留签章,对于询证函多页的还须加盖骑缝章。

四、本行采用集中回函模式,接受《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中的银行询证函格式一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加盖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会计业务公章,如需核实印章情况,请致电本行公示电话进行查询。

五、函证业务收费按照在我行官网公示的《江西裕民银行资费标准》执行。

六、本行已接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提供的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已实现询证函的线上受理及回函,详情见我行在函证平台公示的业务规则,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线上发起电子函证。

期待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上述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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