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南昌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担保”)、南昌工控惠企转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惠企”)开展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标的情况
本行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昌产投集团开展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产投集团、产投担保和工控惠企在我行办理存款业务,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其中,协定存款对协定金额以内存款(10万元以内)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协定金额的存款按我行协定存款挂牌利率0.7%计息;定期存款按存入时我行对应期限的挂牌利率计息。本次存款不设定单户分配额度,单户及合计存入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产投集团成立于2002年11月14日,为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及咨询;技术转让(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李水平,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中段,注册资本为47.713312亿元人民币。
产投担保成立于2015年3月10日,为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经营范围为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惠静,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266号翠林大厦21层,注册资本为10.50000123亿元人民币。
工控惠企成立于2020年3月17日,为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中小企业转贷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邓建华,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266号翠林大厦2111室,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对象产投集团,100%控股我行第一大股东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二)“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本次交易对象产投担保、工控惠企的大股东均为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占比分别为84.7619%、100%。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五)“本条第(二)项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认定标准,产投担保、工控惠企属于我行法人控股股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认定为我行关联方。
本次为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类存款交易,属于存款类关联交易业务。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及严格的内部审批权限,存款价格具备市场公允性,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不存在利益输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三家拟存入最大合计金额10亿元,不设定单户分配额度,单户及合计存入金额不超过10亿元。根据“《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答复口径(二)”,协定存款业务原则上以与存款人约定存入的本金金额最大值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故认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0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超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本次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与产投集团、产投担保和工控惠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亿元,高于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按照相关规定,已经行内审查,报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了本次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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